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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汶川县委同意,汶川县纪委对汶川县羌禹投资发展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禹城城镇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杨凤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杨凤斌在担任汶川县羌维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期间,严重违反廉洁纪律,伙同他人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之便,将抢险工程结余款据为己有。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将抢险工程结余款据为己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
杨凤斌身为党员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辞退;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